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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 建筑地面的中密度(強化)復合地板面層監(jiān)理實施細則 本節(jié)適用于工業(yè)與民用建筑地面的中密度(強化)復合地板面層的施 工監(jiān)理。 1、程序及要求 專業(yè)監(jiān)理工程師首先要審查方案,提出預防性要求。其次,要求承建 商工作完成后要先自檢、互檢、資料齊全,合格后再提請監(jiān)理人員驗收 2、事前監(jiān)理 2.1 技術準備 (1)強化復合地板面層下的各層作法應已按設計要求施工并驗收合格; (2)樣板間或樣板塊已經得到認可。 2.2 材料要求 (1)強化復合地板: 強化復合地板面層所采用的條材和塊材, 其技術等級 和質量要求應符合設計要求。 木格柵、墊木和毛地板等必須做防腐、 防蛀、 防火處理。木格柵應選用烘干料,毛地板如選用人造板,應有性能檢測報 告,而且對甲醛含量復驗。 (2)膠粘劑:應采用具有耐老化、防水和防菌等無毒等性能的材料,或按 設計要求選用。膠粘劑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(huán)境污染 控制規(guī)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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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 地 面 工程 施 工 質量驗 收規(guī) 范 實木 地 板 、實木 集成 地 板、竹 地 板 面層 7.2.1 實木地板、實木集成地板、竹地板面層應采用條材或塊材或拼花,以空鋪或實鋪方式 在基層上鋪設。 7.2.2 實木地板、實木集咸地板、竹地板面層可采用雙層面層和單層面層鋪設,其厚度應符 合設計要求;其選材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(guī)定。 7.2.3 鋪設實木地板、實木集成地板、竹地板面層時,其木擱柵的截面尺寸、間距和穩(wěn)固方 法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。 木擱柵固定時, 不得損壞基層和預埋管線。木擱柵應墊實釘牢,與 柱、墻之間留出 20mm 的縫隙,表面應平直,其間距不宜大于 300mm 。 7.2.4 當面層下鋪設墊層地板時, 墊層地板的髓心應向上, 板間縫隙不應大于 3mm ,與柱、 墻之間應留 8mm ~12mm 的空隙,表面應刨平。 7.2.5 實木地板、實木集成地板、竹地板面層鋪設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