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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我國房產稅試點改革視作一項自然實驗,采用雙重倍差(DID)模型,對房產稅改革的政策效應進行評估,基于35個城市2006—2012年的面板數據,以重慶和上海為處理組,其他33個城市為對照組,采用動態(tài)系統(tǒng)廣義矩估計方法對模型進行參數估計,實證結果表明,滬渝房產稅與住宅商品房價沒有表現(xiàn)出顯著的負相關關系,房產稅對房價的抑制作用有限;房產稅稅率過低,稅基過窄,征收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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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我是一家企業(yè)的主管會計.我單位為了解決職工車輛存放與就餐問題,近期準備在現(xiàn)有廠區(qū)內建造一個地下停車場與一個地下職工食堂.在這兩個地下設施是否繳納房產稅與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的問題上,出現(xiàn)了不同的看法.有人認為,應根據《財政部、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(guī)定》處理.該文件鼓勵利用地下人防設施,對地下人防設施不征收房產稅.也有人認為,地下停車場與地下職工食堂同屬建筑設施,應當申報繳納房產稅.但主張申報納稅的人又拿不出政策依據.此外,還有人說,從2009年12月開始,地下建筑也開始征收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了.請問,我單位準備建造的地下停車場與地下職工食堂需納房產稅和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嗎?地下建筑畢竟不同于地上房屋,對此稅法有特殊規(guī)定嗎?國家有什么扶持政策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