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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北電網等電位接地網敷設原則 1 總的要求 1.1 根據“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(試行)繼電保護專業(yè)重點實施要求”制定華北電網等電位電網敷設原 則。 1.2 在新建、改建工程中嚴格按照本原則執(zhí)行,敷設等電位接地網。 1.3 對已經運行未敷設等電位接地網變電站,應逐步加以改造,并實施。 1.4 本原則由華北電網有限公司調度通信中心解釋。 2 敷設等電位電網原則 2.1 華北電網裝有微機型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 110kV 及以上變電站或發(fā)電廠均應敷設等電位接地網。 2.2 應在主控室、保護室、敷設二次電纜的溝道、 開關場的就地端子箱及保護用結合濾波器等處, 使用截面不小于 100 mm2 的裸銅排(纜)敷設與主接地網緊密連接的等電位接地網(可參見附圖 1-1 站區(qū)等電位接地網示意圖) 。 2.3 分散布置的保護就地站、通信室與集控室之間,應使用截面不少于 100 mm2 的、